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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开平市招聘15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什么报考要求

开平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2-04-0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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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开平市公开招聘15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招聘159人,报名时间:4月19日-21日。报名入口请点击>>报考条件如下:

  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4年4月1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4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应聘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曾在我市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约行为未满2年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岗位已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应聘者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2.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人员,但仅限报没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获“双学.历”的应聘者,可以用第二专业报考。

  3.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在专业要求后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应聘者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外,修读课程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

  4. 应聘者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四)其他

  1.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居民户口本等证书、证件须以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有关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9日(国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3.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9日。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或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非在职)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秘书工作的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7.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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