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审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审计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长期出差,能适应较大强度的工作压力;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按照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处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相关公告:韶关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审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