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报名入口

首页 > 司法考试 > 招考信息 > 报名入口

法考缴费-法考主观题科目

广东华图教育 | 2021-10-29 23:41

收藏

  运气不可能持续一辈子,能帮助你持续一辈子的东西只有你个人的能力,而已经通过法考客观题考试的小伙伴们,10月25日至10月29日为法考主观题考试报名确认以及缴费时间,大家要抓紧时间完成报名缴费,然后马上开展备考复习工作,要牢牢抓紧每一次向上的机会,不要错过呀!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缴费入口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安排表:

项目 时间 入口
法考客观题考试 2021年10月16日、17日 点击进入
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 10月8日至10月16日 点击进入
法考客观题成绩公布 2021年10月25日 点击进入
法考主观题考试缴费 10月25日至10月29日 点击进入
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打印 11月16日至11月20日 点击进入
法考主观题考试 2021年11月21日 点击进入

  2021年法考主观题备考资料:

  1.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一/98)

  A.不能查明外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

  B.如果中国法有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C.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

  D.外国法包括该国法律适用法

  1.【考点】外国法查明;强制性规定;公共秩序保留;反致

  【答案】AB。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A项正确,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中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B项正确,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五条规定,“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C项称“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的说法不正确,是损害“公共利益”,而不是“当事人利益”。C项错误,不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九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即我国不接受反致。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

  高山无语,却体现出巍峨;小伙伴们无需多督促,都已经在准备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啦:10月25日-29日为法考主观题考试报名和缴费时间,大家在复习之余也不要忘记按时完成报名缴费工作啦!

 

  >>>2022版法律基础知识题库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