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将于7月10日~29日统一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河北考区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考试基地安排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类别 | 考生所在地 | 考试基地 | 基地联系方式 | 考点联系方式 |
临床和乡村全科 执业助理医师 | 石家庄、省直 | 河北医科大学 | 0311-86266991 | 考区 0311-85989802 石家庄 0311-67502380 邯郸 0310-5767275 保定 0312-5977583 唐山 0315-5262980 邢台 0319-5215886 衡水 0318-5238369 沧州 0317-2172606 廊坊 0316-2206365 张家口 0313-2060139 秦皇岛 0335-3611764 承德 0314-2153123 |
邯郸 |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 | 0310-3965290 | ||
保定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 13373128327 | ||
唐山、秦皇岛 |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 | 15831502121 | ||
邢台、衡水 | 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 | 0319-2291549 | ||
沧州、廊坊 (注:廊坊乡村全科考生 在廊坊市中医医院考试) | 沧州市人民医院 | 0317-2172606 | ||
张家口、承德 |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0313-8017785 | ||
中医 | 石家庄、省直 | 河北中医学院 | 0311-89926084 | |
邯郸、邢台 | 邯郸市中医院 | 0310-2115808 | ||
唐山、张家口、秦皇岛、承德 | 唐山市中医院 | 0315-8738781 | ||
保定、衡水 | 保定市第一中医医院 | 0312-2098708 | ||
廊坊、沧州 | 廊坊市中医医院 | 0316-2206365 | ||
口腔 | 石家庄、保定、省直 | 石家庄桥西区口腔医院 | 0311-87010169 | |
邯郸、邢台、衡水、沧州 | 邯郸市口腔医院 | 0310-5275601 | ||
唐山、廊坊、张家口、秦皇岛、承德 | 唐山市口腔医院 | 0315-3406036 | ||
公卫 | 省直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311-86573167 |
二、考试须知
1.考生进入考场前一律扫描“疫情防控行程卡”,出示“河北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及《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河北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后),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
2.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3.通过口岸入境的考生须集中隔离14天、核酸检测、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集中隔离期满继续居家观察14天后,提供相关检查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4.未按规定提交核酸检测等报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其他情形的,将由各考试基地根椐考生提关的相关信息、现场检测的体温等对其进行健康评估,并进行相应处置。
5.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期间,在考室内及候考区内考生座位间隔应1米以上;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6.考生全程着无标识白大衣、医用帽子,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自行准备未启用的一次性乳胶手套,进入考站考试时使用。(口腔类别考生还需自带防护目镜或面屏)
另,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各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均制定了不同的防控措施,各考生需严格遵守当地有关规定。
三、温馨提示
1.考区已向各考点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考点已制定具体的考试工作方案,关于各考点疫情防控要求和备考有关事宜,考生可与当地考点、基地进行咨询。
2.考生于7月10日前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官 方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
3.考试前14天内,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
4.异地考试的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赴考出行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5.考生要根据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抵达考场时间点。预留时间接受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及健康评估。
6.请考生适时关注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官 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各考试基地的信息公告,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7.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
附件: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河北考区 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河北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6日
原文标题: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河北考区考生须知
文章来源:http://wsjkw.hebei.gov.cn/content/content_43/41032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