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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1人-考试内容

网络 | 2021-08-10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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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笔试设定 “开考比例”,即同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之比为1:X(见附件1)。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并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在笔试开考前统一发布声明。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由江海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生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笔试,请考生严格管控自身近期活动范围及生活、出行方式。考生须登录“粤省事”,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前来江门的方式等情况。在进入笔试现场时,考生应主动出示健康“绿码”,接受现场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将不得进入笔试现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笔试前另行公告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安排。

  3.考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二类:A类适用于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以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为主;B类适用于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其中B1适用医生、医技类岗位,以医学综合知识为主,B2适用护理类岗位,以护理学知识为主。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最高分60%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组织部”

  (http://fzfjg.jianghai.gov.cn/bwbj/zzbbb_147036/)公布笔试合格线和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5.笔试加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报名时服务期满不超过三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他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及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提供江门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具体申报加分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区委组织部通知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复印件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以及本人内页原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批文或依据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表)和《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前获得学历学位的,方可入职;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证明;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材料。

  (4)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意见材料在面试资格审核前提供)。

  (5)岗位定向招聘江海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入伍所在市征兵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组织实施。面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5.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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