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为8月22日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中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通用能力》,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通用能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考试内容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通用能力》。
2.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考生本人到龙川县教育局人事股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龙川县教育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面试采用试讲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果实行合格制,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组织第二次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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