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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须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精神,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或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8.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9.同时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 2022年毕业生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须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或雅思7分或托福87分以上成绩单,应聘其他职位的人员不作要求。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22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2日(含)后出生)。
2.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若已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职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87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成绩单,应聘其他职位的人员不作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2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22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22日(含)后出生)。
说明: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2.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