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事业单位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主要考察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主要考察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要考察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主要考察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主要考察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主要考察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主要考察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主要考察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主要考察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主要考察时政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