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笔试:第一次集中笔试在5月14日(周六)举行。第二次集中笔试在9月17日(周六)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公共科目外,笔试需加试专业科目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安排。
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根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特点,公共科目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别设考,不同类别分别使用相应公共科目试卷。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