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前各主管部门应在本单位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