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对入闱面试比例在岗位表备注栏中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入闱面试)。入闱考生面试前须按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也可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