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
4.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伊春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含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与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