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对象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加分时,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进行加分。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需提交的资料
①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原件。
②服务期内年度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服务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服务期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居民身份证外的其余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时间,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提交的资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被评为优秀士兵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请在6月16日12:00前与市招考主管机关取得联系,经核实印证资料、情况属实的,市招考主管机关将适当调整提交加分材料方式。
①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黄码”;
②6月17日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③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④6月17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
⑤按现居地防疫要求不能离开居住地的。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于2022年6月20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