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根据岗位情况进行测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满分为100分。实际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报名人数不足1:3时,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为合格。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7月8日,下午15∶00;
面试地点:长江武汉航道局(武汉市江岸区洞庭街50号)九楼会议室。
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考核和体检。
考核主要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在武汉市“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出现考生自愿放弃、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在请示上级同意后,视情况在合格者中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