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没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光山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光山籍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光山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在笔试原始成绩基础上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22年7月22日下午17:00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未提交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