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缴费完成后于8月14日15:00前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jrsjsyk 163.com,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jin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