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直党群系统、市直政府系统岗位限辽宁省户籍,县(市)区岗位限葫芦岛市户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户籍应于2022年8月1日(含)前迁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7.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