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0: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等。面试总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复试。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复试。复试采用小组群面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综合素养等。复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参加笔试、面试、复试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原件。面试时,可附上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综合成绩评定。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照笔试、面试、复试成绩比例4:3:3,计算综合成绩,合格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
5.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为方便考生,采用集中体检与自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体检由福建分中心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自行体检考生自行前往三甲医院或大型体检机构按要求进行体检。
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