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和聘用
经组织考核、体检合格后,由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选结果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和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纪律与监督检查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受理举报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6179907。
本公告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三、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人员,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成立考核组进行考核。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审核人事档案,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