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镇乡村医生短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聘三角镇宫前村乡村医生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的社会人员;
2、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
3、55周岁以下;
4、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5、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开展村卫生站基本医疗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
2、承担主管部门、卫生院委派的其他工作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在三角镇卫生院314办公室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所需材料:《2024年度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请扫公告下的二维码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如实填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附学信网或学历验证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由三角镇卫生院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照片、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信息予以审核。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经提交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不足5人,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三角镇卫生院公众号)
(四)体检
对考试合格者,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健康体检》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
对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卫生院和本人签订任职合同。任职人员作为三角镇辖区空白村乡村医生,与三角镇卫生院签订任职合同,须服从医院安排,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医院负责任职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五、待遇保障
1、省级定额补助,补助款需参加相应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补助,需参加相应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工作量发放;
3、村卫生站个人医疗收入。
六、有关事项
1、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三角镇卫生院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2、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余思珠
咨询电话:0753-2331212
附件:
1、2024年度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卫生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