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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资格复审公告

揭阳市人民政府 | 2024-04-30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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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24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精神,现就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参见《2024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主体:由市医保局对审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严格按照《2024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有关规定执行,重点审核有关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

  (三)复审时间:2024年5月6日(周一)上午9:00-11:30。

  (四)复审地点: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具体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莲花大道东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8楼;联系人:郑芷玫;联系电话:0663-8256091)。

  (五)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4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书、中共党员相关证明等)。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对象须带齐相关材料在上述复核时间内到复审地点接受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在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2.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审核实施单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报名后更换电话号码的考生请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关于面试

  面试将于2024年5月中旬在揭阳市举行。

  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附件:2024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资格复审公告.pdf

  原文标题:2024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www.jieyang.gov.cn/ylbz/gsgg/content/post_851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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