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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廊坊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照片不合格问题处理的通知

国家医学考试网 | 2020-04-2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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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考生: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期间,如考生照片不合格,工作人员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请接到电话的考生在接到电话通知后一天内提交符合规定的照片。

  照片要求:人像需正视镜头,表情自然,面部光照均匀、无明显反差、无遮挡及高光,不佩戴饰物,不穿白大衣,不能对面部明显特征进行修改。文件应使用jpg格式,小于40kb,宽:354 高:472(像素) 。

  提交方式:统一报送到电子邮箱lfsdkd@163.com,我中心将在后台给予修改。照片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 请考生谨记!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试中心

  2020年4月22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照片不合格问题处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fwsksw.com/index.php?m=&c=article&a=detail&id=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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