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下列关于股东提起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2014年)
- A
股东认为股东会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无效诉讼
- B
股东认为公司监事违反章程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应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C
对股东会转让公司主要财产的决议投反时票的股东,在规定时间内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可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D
公司董事执行职务时违反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
公司高管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挺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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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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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选项A:股东(大)会、董事套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大)会、董事套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选项BDE:“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侵犯公司利益,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套(董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执行董事)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来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挺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主要时产,对胜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