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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共嗣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丙拟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

广东华图教育 | 2021-08-2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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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共嗣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丙拟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

  • A

    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 B

    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 C

    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 D

    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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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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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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