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1.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广东省珠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省梅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省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省阳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省肇庆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省清远生态环境监测站等8个驻市监测站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8名。
2.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
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1.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参加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月6日9:00-1月10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100)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公告。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
(2)户口本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应聘人员本人页);
(3)居民有效二代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6)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列表的,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不得报名该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此次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5.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9:00--2025年1月13日17:30。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2025年1月14日9:00--2025年1月15日17:30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100)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于2025年1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现场闭卷方式进行,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所属驻市监测站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于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认识、理解和掌握程度,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通过“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100)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开展,根据入围面试人员报考单位分组、分时段进行。入围面试人员需现场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所需现场提供资料等信息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箱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并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gdee.gd.gov.cn/)公布。
考试由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组织,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被列为体检对象。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在综合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撰写考察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有关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gdee.gd.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采用编外聘用制方式,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请注意带齐考试证件。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六、招聘监督、投诉电话:020-28368519(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20-85513771(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
附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30日
原文标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文章来源:gdee.gd.gov.cn/ggtz3126/content/post_4642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