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以上),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资格证书;
(二)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服从组织分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下载附件2《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填写后连同报考职位所需资料扫描成PDF文件,打包压缩命名为“辅警招聘+考生姓名”(如:辅警招聘张三)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3842127867@qq.com邮箱进行报名(不按要求命名文件的邮件资料将不予受理)。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后,会进行邮件回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政工监督室领取准考证。有关公告在“阳江高新公安”公众号发布(请扫描公告下方“阳江高新公安”二维码关注)。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职业能力、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场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2.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有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试仅考试一次,不安排补考,且所有测评项目全部达标,方视为体能测评合格。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不高于1:4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成绩公布:现场公布。
(3)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测评标准如下表:
测试项目 | 考评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仪态仪表等。
在体能测评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
4.成绩公布。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在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微信公众号公告。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总成绩计算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特殊情形: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5.其他事项。笔试结束后,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并按同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体能测评、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对象:在总成绩合格报考者中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2.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其中视力标准适当放宽,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3.体检合格者还需进行毒品毛发检验,检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政审)
在体检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调剂与递补
1.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2.本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招聘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对放弃录用或录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补录。
(六)公示及聘用
1.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无异议后,由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工作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号“阳江高新公安”或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建立的本次招聘工作专用微信群发布,请报考人员留意。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受理投诉举报,由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62-3826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