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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广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2024-11-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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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人才工作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文艺报刊社(广州人民艺术中心),拟面向社会引进1名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文艺报刊社(广州人民艺术中心)是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广州文艺》杂志、《诗词》报两类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广州人民艺术中心的管理运营工作;负责广州市各文艺家协会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岗位需求

  此次拟引进1名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详见《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1)。

  三、报名资格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8.本引进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引进急需人才的报名截止日。

  (三)应聘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其中:

  1.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见附件1-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13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按照材料清单准备报名材料(见附件1-3、附件1-4),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gzrmyszx@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引进报名材料(姓名)”。逾期不接受报名。此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工作不设置开考比例。

  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2.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资料不全的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资料,逾期未补充资料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初审结果将通过邮箱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用人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考核评价资格。资料不全的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资料,逾期未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核评价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考核评价通知书,并在广州文学艺术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考核评价方式:专家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水平测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对拟引进的报考人员实行专业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进入综合评分环节。

  由专家委员会对通过表决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测评。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按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核评价、体检、考察的结果,拟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州文学艺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他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急需专业人才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急需人才引进工作周期内完成。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与拟聘用的急需专业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薪酬政策。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名指南,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拟引进急需专业人才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1.涉及引进公告、引进政策、具体岗位要求疑问的,可咨询招聘单位电话(020-33974952),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2.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的,可向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监督电话(020-83550342)反映。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1.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1-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1-3.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

  1-4.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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