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传〔2021〕10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村组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镇党委决定公开招聘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和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需招聘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18名,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6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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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及管理使用
(一)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
1.资格条件
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村“两委”班子储备人选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在村(社区)户籍或户籍不在该村(社区)但已在该村(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符合《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
2.管理使用
本次招聘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原则上继续从事原有职业,按照“内挂村、上挂镇”跟踪培养,定期参加村(社区)“两委”班子会议、活动,不发放相关补贴;对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可及时补充进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也可按程序担任或兼任村民小组长,并落实相应待遇保障。
(二)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
1.资格条件
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考虑。提倡村(居)“两委”干部、其他“大储备”人选兼任,原则上应是户籍为本村(社区)的村(居)民。
2.管理使用
不是由村“两委”干部、其他“大储备”人选兼任的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不进行全职管理,但应根据组织安排配合做好村(居)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安墩镇新桥街1号,联系电话:0752-8186837)或到所报名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报名。
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户籍不在报考所在村(社区)的,需由报考村(社区)出具居住满1年以上证明;
⑤党组织关系不在本县的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⑥个人征信记录;
⑦无犯罪证明。
(二)资格审查
安墩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户籍等资格条件初步审查,提出人选资格条件审查意见。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试
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四)考察
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按招聘岗位职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在招考岗位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确定储备人选身份。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招聘公告由安墩镇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