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招聘公告:2024年茂名高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编制)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按提示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实时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考生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4.报名确认
为做好笔试工作,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8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是否参加笔试”的确认。未按规定进行笔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不予以安排考试。
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的起始和结束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317室,受理时间1天。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8)报考岗位中限定需要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的界定,以服务单位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合同期内的社保缴费凭证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