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的工作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茂名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茂名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应聘人员详细查阅《茂名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了解招聘岗位、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
本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应的学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执行台聘用人员薪酬标准。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学历学位层次为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学士以上学位。
4.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备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本次《茂名市广播电视台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以及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茂名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以及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报名首日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党组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17:30止(以邮件显示的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将报名材料发到邮箱mmtvrs@163.com。
报名材料命名格式要求:报考人员姓名+材料名。
3.报名材料
(1)《茂名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习成绩单、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业绩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按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应聘人员,招聘工作小组将通过邮件回复报名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核。笔试前邮件上没有收到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应聘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到指定地址报到并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
笔试内容涵盖广播电视基础知识、新闻采编、节目制作、广播电视艺术、法律法规、新媒体应用、播音主持技能及职业道德等多方面,旨在全面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3日9:30前报到。上午9:30开始笔试。
报到地址:茂名市迎宾四路1号广播电视台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采用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
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报考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并及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水平、职业认知水平、心理素质水平、言语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仪表仪态、应急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面试由面试评委现场评分。面试总成绩采用100分制。
面试报到时间:2024年9月24日9:15前报到。
报到地址:茂名市迎宾四路1号广播电视台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及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招聘工作小组在达到最低入围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数量等额的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人事科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党组会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向台党组会提交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材料,由台党组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党组会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没有影响聘用的情形,应聘人员按照规定及时与台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五、组织管理
茂名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科牵头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台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668—2966653。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邮件和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查看邮件不及时和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广播电视台所有。
3.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668-2966693(罗女士)、 0668-2966028(赖生)
茂名市广播电视台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