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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2024年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 | 2024-08-3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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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现将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地点:清远市水利局六楼605会议室(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八号之9)

  三、资格审核需递交材料

  (一)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三)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网查询下载);

  (五)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限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的考生提供);

  (六)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七)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工作经历相关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流水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及《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进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因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或因自愿放弃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从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四)请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收到关于本次招聘的信息务必及时回复。未能进入资格复审但名次靠前的应聘人员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需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视为本人放弃递补资格。

  (五)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63—3696016

  附件: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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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水利局

  2024年8月30日

  原文标题: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www.gdqy.gov.cn/qyslj/gkmlpt/content/1/1909/post_1909796.html#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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