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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委政法委招聘临聘人员1名公告

平安新兴发布 | 2024-07-02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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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岗位。

  (二)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18-35周岁的男性公民(1989年5月21日至2006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学士学位以上的学历;法律相关专业优先。熟悉office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癫痫,无传染性疾病,无心脏病或其他急发性重大疾病;身高165厘米及以上;无色盲,能适应轮值夜班和节假日值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涉“黄赌毒”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新兴县委政法委政工室(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中51号3楼303室),联系电话:0766-2895616。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征信报告、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A4纸复印)。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要求如实填写《新兴县委政法委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等个人相关信息。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最高分为录取结果。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采用面对面问答方式。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空缺人选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政审

  经体检合格者,由县委政法委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九、薪酬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以及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岗前培训不合格或考核不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待遇3300元,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五险”,并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十、管理

  被聘用人员统一由县委政法委管理。

  新兴县委政法委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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