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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23年下半年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核的公告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2023-11-2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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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惠”聚优才—惠州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共有59名考生入围惠州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审核人选(名单详见附件)。现将面试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12月7日08:30—12:00;下午2:00—5:30。招录单位将根据时间安排,通知入围考生参加资格审核,请考生按照单位通知要求携带齐全资格审核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核。

  递补考生于12月8日下午2:00—5:30,按照单位通知要求携带齐全资格审核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于12月8日下午5:30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二路惠州人才服务大楼三楼

  二、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

  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如无法提供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4.公务员、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示的同意报考证明;

  5.以 “三支一扶”人员身份报考的需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学位证的同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7.考生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国(境)外学历成绩单需要提供翻译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党费证、党组织证明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按上述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用人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面试资格。经审核,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发放加盖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印章的《面试通知书》。

  2.入围资格审核考生如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遇有其他不可抗拒情况或因主观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审核的,应立即如实报告情况,并手写(或用本人报考通讯手机发送短信)放弃声明。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人选,可从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请暂未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但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且排名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备通知递补。递补考生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资格。

  3.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参加面试的重要凭据,请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留意相关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752-2872713。

  附件:惠州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人员名单.et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原文标题:关于惠州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核的公告-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文章来源:rsj.huizhou.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5139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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