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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集中招聘37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2023-11-11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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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集中招聘37名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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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证明材料。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本人与另一方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另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不得报考与另一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不得报考与另一方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另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职位。

  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报考表中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023年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公告(事业编)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满至今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时间的第一天(即2023年11月16日)。

  7.招录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了专业设置。

  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所使用学历与专业以同一毕业证为准。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完全相同的可以报考。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可按对应的新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8.考生须诚信报考,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sydwzk.cn/gdzxdhzp2023)—网上报名—肇庆鼎湖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四)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

  2.初步审核。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网络系统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再另行通知。

  3.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肇庆鼎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h.gov.cn/)发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人员根据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提交报名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扫描在A4纸的同一面);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还须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

  4.工作证明材料扫描件【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书,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1月16日)以前取得并于报名时出具。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①社保部门开具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②与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单位签订的注明工作岗位内容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单位开具的注明工作岗位内容的证明。上述①、②两项材料须同时具备】(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需提供);

  5.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

  6.根据粤人发〔2007〕141号、粤组通〔2008〕50号文有关规定,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报考时可以申请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须于报考时一并提交加分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加分申请,逾期不受理申请。申请加分考生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三支一扶”毕业生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②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加分申请须材料齐全,在报名期最后一天2023年11月22日前未办理材料齐全的有效加分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7.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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