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人员应在1985年6月30日至2003年8月12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满服务年限及违约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