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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市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1人公告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 2021-05-2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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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港口消防救援大队决定于近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1名(岗位设置详见附后《2021年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现将招聘条件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4、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定;

  5、面向中山市范围内招聘。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山市港口镇政府网站

  (http://www.zs.gov.cn/gkz/)上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3日

  2、报名地点: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港口镇政府大院内)二楼参谋室,联系电话:0760-23187730;联系人:雷参谋。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以下流程办理报名:

  1、填写《2021年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3、初审资格。由于此次招聘名额有限,招聘单位会根据报名人数和条件划定应聘人员范围进入考核阶段。

  4、领取准考证。在2021年6月4日到港口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参谋室领取、通过邮箱方式领取、电话通知等形式,具体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2021年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现场受理委托报名,委托报名者须携带委托书,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按照应聘岗位需求,消防文员考试按照笔试、面试两部分逐步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招考单位划定,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录用,如出现人员比例达不到等情况由招考单位决定。

  (四)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择优确定体检对象,由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

  如出现上述简章不清晰或存在异议的地方,最终解释权由招考单位负责。

  附件下载:附件1-2021年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2021年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2021年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简章

  文章来源:www.zs.gov.cn/gkz/gggs/content/post_1941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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