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备考技巧

首页 > 司法考试 > 备考技巧

普法|待岗第一个月没有提供劳动,工资按什么标准发放?

广东华图教育 | 2022-04-12 10:26

收藏

  公司没有停工停产,待岗第一个月没有提供劳动,工资按什么标准发放?

扫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考试信息,领取备考资料↓↓↓

  用人单位随意安排劳动者待岗,应当按原定工资标准支付待岗期间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至于停工停产的条件和程序,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有部分企业为了不支付经济补偿变相裁员,而恶意停工停产;也有些已经准备关闭、解散、搬迁至外地的企业,为了不支付经济补偿,便随意安排员工待岗,通过支付低额待岗工资,逼迫劳动者经不起等待而自行离职。

  但事实上,企业的上述行为,反而存在承担额外赔偿责任的风险。若企业确实需要裁员或准备关闭、解散的,建议按规定程序执行,审慎套用停工停产规定。

2022年江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

  >>>点击进入:2022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报名入口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