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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主观题多久出成绩-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

广东华图教育 | 2022-02-22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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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动人的雪花怎么会不打动我的心呢?这热乎的在2022年1月12日发布的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怎么不教人热血沸腾呢?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经给大家整理好,祝愿大家都能够考到自己想要的好成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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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法考主观题考试2021年论述题练习:

  一、论述题

  材料: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指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周永康要求,“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更多理论上的真知灼见,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根据以上材料,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领导同志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繁荣法学事业的要求。【参考答案】

  1.根据材料,周永康同志在讲话中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是要讲政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重实践,努力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实践,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彻底的人民性。社会主义法学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繁荣法学事业,就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导权。繁荣法学事业,就必须使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系统的科学性和充分的开放性。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是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持的重要阵地,事关我国法治建设的兴衰成败。繁荣法学事业,就必须不断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和水平,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全国法考主观题考试2021简答题练习:

  一、材料简答题

  1、李某与白某于1974年11月结婚,婚后生一女孩。1980年11月,李某赴日本留学,从此以后,双方感情逐渐淡漠。1988年1月,白某也获准赴日本留学,双方在日本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于同年底开始分居。1989年秋,白某向日本大阪府地方法院起离婚诉讼,日本国大阪府地方法院受理并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于1991年2月27日达成调解协议书。调解离婚后,双方按照日本国法律规定,还到大阪府丰中市市长处领取了"离婚申请受理证明书"。此后,白某准备回中国,向日本国大阪府地方法院要求提取李某已交付于法院的生活费、抚养费。大阪府地方法院提出,丁、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协议书得到中国法律的认可后,才能将上述费用交给白某。因此,李某、白某分别向其出国前所在地的中国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日本国大阪府地方法院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调解协议。

  请问:

  l)中国法院应否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

  2)我国法院对本离婚案有无管辖权?

  答:1)因为人民法院依法应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因为根据该外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只要规定法院有权以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并有权出具调解协议书,调解就属于法院的一种裁决文书,其调解协议书就是一种具有执行效力和法律文书,属于一国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裁决。一般理解,法院作出的裁决,除了判决、裁定以外,还应该包括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我国与波兰、法国等国所缔结的司法协助定中,都明确规定,协定中所指"裁决",包括调解书。

  2)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都居留在日本 ,故无论是依照原告就被告原则,还是依照被告原则,我国法院对此离婚案均无管辖权。

  2021年司法主观题考试案例分析题练习:

  误区二:主观题的回答是“主观的”

  正确认识:

  第一,主观案例题,对具体知识点,给出的答案,依然是客观的,例如,行为的定性, 究竟是盗窃还是诈骗。回答错误,理由再充分,与参考答案不符,不给分。

  第二,两种观点以上的考题,似乎答案有一定的“主观性”,但两种观点以上的试题, 其观点的内容也是客观的,某一问题,究竟存在哪几种观点,不是我们想象的,而是客观存 在的。

  第三,主观题的回答,不是作文题。摆脱高中阶段写作文的模式,不需要抒情,不需要感悟色彩。只需要就事论事:观点是什么,基于哪几点理由。

  误区一:脱离客观题的知识点学习,孤立地做主观题案例。

  正确认识:

  第一,客观题与主观题,都是对具体的知识点的考察,客观题是列出选项供选择,主观题是我们用文字写出答案。都是对知识点的展示,几个客观题及其选项,完全可以组合成一个主观题。

  第二,主观题的知识点,没有脱离客观题的知识点,掌握客观题的知识点即可。

  第三,即便不专门复习主观题,只要刑法学的基本知识掌握到位,也能顺利应对主观题。

  当然,主观题的文字表述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学习。

  第四,主观题的知识点学习,只是在我们回忆客观题阶段的刑法知识点,而不是再次学习新的知识点。

  听冷冷的清风,在树梢上近乎吟唱的轻响,编织冬天蕴藉的弦律;看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在2022年1月2日发布,绽放出属于法考的动人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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