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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缴费-法考民法主观题

广东华图教育 | 2021-10-2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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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锋号已经吹响,正在准备法考主观题考试的小伙伴们加油吧!为梦想拼搏的青春最热血,小编祝愿大家都可以在法考主观题考试中脱颖而出,登上属于自己的那一艘梦想纸船呀!另外,10月25日至10月29日为法考主观题考试报名确认以及缴费时间,小伙伴们记得登录网站完成这些工作哦!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缴费入口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安排表:

项目 时间 入口
法考客观题考试 2021年10月16日、17日 点击进入
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 10月8日至10月16日 点击进入
法考客观题成绩公布 2021年10月25日 点击进入
法考主观题考试缴费 10月25日至10月29日 点击进入
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打印 11月16日至11月20日 点击进入
法考主观题考试 2021年11月21日 点击进入

  2021年法考主观题备考资料: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 000部,每部单价1 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 100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第1~2题:

  1.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0/三/91)

  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答案及解析:

  1.【考点】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关系;定金的限制

  【答案】D。解析:《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约定的定金为30万元,超出了20%这一比例,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因此,现甲公司对乙公司构成违约,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的30万元定金中,只有20万元产生定金的效力(甲公司应双倍返还),剩余的10万元定金应作为不当得利,由甲公司返还给乙公司,不发生双倍返还的效力。因此,甲公司应当返还定金40万元,而不是60万元。A、C两项错误,不当选。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得并用,只能择一主张。B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是一株古柏,就要撑起蓝天;是想要报名参加法考主观题考试的小伙伴,就请带着法考客观题成绩合格单完成法考主观题考试报名和缴费工作,然后开始新一轮的备考作战计划吧!

 

  >>>2022版法律基础知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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