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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考考试时间-法考客观题合格线

广东华图教育 | 2021-10-17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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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司法部发布公告: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距离考试,剩下的时间真的不多啦,不知道小伙伴们都复习得怎么样了呢?复习重要,但是一个好的心态也是必不可少的呢,小伙伴们要加油啦!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入口和备考资料,有需求的小伙伴自取哈。

  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备考资料:

  1、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均实行严格责任

  B.《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缺陷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

  C.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

  D.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缺陷产品生产日期满10年后丧失

  【参考答案】

  1.【答案】B

  [疑难辨析]产品质量责任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产品质量责任可细分为“产品责任”(此为侵权责任)和“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此为违约责任)。产品责任是侵权责任,包括生产者的责任和销售者的责任。生产者的责任是严格责任(又可称为“无过错责任”),但存在三个免责事由;销售者的责任是过错责任,此处的过错是推定过错,由销售者负举证责任。

  【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知就缺陷产品而言,对生产者是严格责任,不论主观上有无过错。第42条第1款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知,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非严格责任。故A项错误,B项正确。

  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可知C项错在“从产品售出之日”,D项错在“生产日期满10年后”。故本题B项当选。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尘埃落定,接下来就看小伙伴们的了!抓紧时间,把握当下,全力以赴,冲冲冲!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2021年5月13日
考试公告 2021年5月31日
客观题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打印准考证: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17日
成绩查询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打印准考证: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考试时间: 2021年11月21日
成绩公布时间: 司法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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