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走过的路过的备战法考的小伙伴们集合了!国家司法部发布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公告啦: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距离客观题考试越来越近了虽然说临时抱佛脚没多大用处,但是抱一抱求个心理安慰 也是好的呀,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也请小伙伴们继续好好复习,千万不要没到时间就自己放弃啦。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入口和备考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备考资料:
1.【答案】A
【解析】解决纠纷是司法的直接功能;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是司法的间接功能。故A项说法错误,当选。B、C、D项说法均正确。
1、关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平安险项下赔偿的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只包括实际全损
B.保险人的责任期间自保险合同订立时开始
C.与平安险相比,水渍险的保险范围还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
D.附加险别可独立承保
【参考答案】
1.【答案】C
[疑难辨析]本考点主要应掌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三种基本险别即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同时对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与外来风险,货物的全部损失中的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部分损失中的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概念要清晰地把握,这是真正理解上述三种险别的关键。
【解析】平安险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但单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单独海损(即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不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赔偿自然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造成的全损或推定全损(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赔,加投水渍险),意外事故(运输工具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整件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施救费,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运输工具在发生上述意外事件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造成部分损失。可知平安险项下赔偿的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不只包括实际全损,还包括推定全损。故A项错误。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的责任期间由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国际上使用的最广的为“仓至仓”责任期间,即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仓库或储存处开始运输时起,至该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可知B项错误。
水渍险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可知C项正确。
附加险别是投保人在投保主要险别时,为补偿因主要险别范围以外可能发生的某些危险造成的损失所附加的保险。它只能附于主险项下,不能独立承保。所以D项错误。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尘埃落定,接下来就看小伙伴们的了!小编在这边已经搬好小板凳,坐等大家的好消息啦。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 2021年5月13日 |
考试公告 | 2021年5月31日 |
客观题报名时间 |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17日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
打印准考证: |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
考试时间: | 2021年11月21日 |
成绩公布时间: | 司法部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