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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客观题考试-法考客观题多少分

广东华图教育 | 2021-10-13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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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来来,走过的路过的备战法考的小伙伴们集合了!国家司法部发布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公告啦: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距离客观题考试越来越近了虽然说临时抱佛脚没多大用处,但是抱一抱求个心理安慰 也是好的呀,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也请小伙伴们继续好好复习,千万不要没到时间就自己放弃啦。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入口和备考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备考资料:

  1、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参考答案】

  1.【答案】B

  [疑难辨析]环境标准制度包括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尤其以排污标准更加重要。排污标准最易出错的是《环境保护法》第10条第3款:“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此为强制性规范。虽然第10条第2款措辞是:“……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结合上述第3款,此处要理解为“对国标中已经规定的项目,应当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解析】本题考查排污标准。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该条,省级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和未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标准,所以A项正确。但地方标准只能严于国家标准,所以B项错误。C、D项是法条原文表述,正确。本题答案为B。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尘埃落定,接下来就是小伙伴们的表演时间了,考试的舞台就交给大家啦。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2021年5月13日
考试公告 2021年5月31日
客观题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打印准考证: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17日
成绩查询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打印准考证: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考试时间: 2021年11月21日
成绩公布时间: 司法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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