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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考考试时间-法考客观题模拟

广东华图教育 | 2021-10-10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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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一天人类社会有了灰霾,那么什么东西可以帮助我们驱散它们呢?不是迪迦奥特曼,而是我们正义的法律的光芒呀!那么接下来马上就要举行的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的法考客观题考试,小伙伴们都准备得怎么样啦?要继续好好备考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1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入口和一些备考资料,有需要的小伙伴赶紧继续往下看吧。

  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备考资料:

  1.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三/4)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考点】代理;代理权滥用;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本题中的买卖合同的订立不是基于非法目的,不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说的无效情形。A项错误,不当选。

  题干交代“唐某受公司委托”,即唐某的行为经由甲公司授权,系有权代理。B项错误,不当选。

  《民通意见》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乙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C项错误,不当选。

  唐某作为代理人,甲公司作为被代理人,乙公司是第三人。《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尘埃落定,接下来就看小伙伴们的了!小编在这边已经搬好小板凳,坐等大家的好消息啦。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2021年5月13日
考试公告 2021年5月31日
客观题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打印准考证: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17日
成绩查询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打印准考证: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考试时间: 2021年11月21日
成绩公布时间: 司法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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