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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考试时间2021-法考客观题

广东华图教育 | 2021-10-0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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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一天人类社会有了灰霾,那么什么东西可以帮助我们驱散它们呢?不是迪迦奥特曼,而是我们正义的法律的光芒呀!那么接下来马上就要举行的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的法考客观题考试,小伙伴们都准备得怎么样啦?要继续好好备考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1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入口和一些备考资料,有需要的小伙伴赶紧继续往下看吧。

  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备考资料:

  1.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一批货物,签发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给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被告知甲公司账户里的余额不足以承兑。后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丙银行提示付款时亦被拒绝。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多选)

  A.乙公司的背书行为有效

  B.乙公司的背书行为无效

  C.丁可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D.丁可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1、【考点】期后背书

  【难度】★

  【答案】BC

  解析:《票据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此条是关于期后背书的规定,可知,期后背书的行为无效。A项错误,不选。B项正确,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由此可知,期后背书的被背书人仅对期后背书的背书人享有票据权利,即追索权,而不能对全部票据关系人行使。故丁公司可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C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选。

  故本题选BC。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尘埃落定,接下来就看小伙伴们的了!一定要抓紧时间,查漏补缺,归纳高频考点,以求在最后的考试中,拿到更多的分数呀。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2021年5月13日
考试公告 2021年5月31日
客观题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打印准考证: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17日
成绩查询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打印准考证: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考试时间: 2021年11月21日
成绩公布时间: 司法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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