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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法考客观题

广东华图教育 | 2021-10-07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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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虽然现在司法部的公告已经公布,也意味着大家必须要全力冲刺了!但是,大家还是要稳住好自己的节奏,不要慌乱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相关资料,请自行查收呀。

  2021法考客观题考试备考资料:

  1、关于累犯,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甲在附加刑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之内又犯罪。甲成立累犯

  B.甲犯抢夺罪于2005年3月假释出狱,考验期为剩余的2年刑期。甲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5年内再故意犯重罪。甲成立累犯

  C.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5年徒刑期满,6年后又犯杀人罪。甲成立累犯

  D.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

  【参考答案】

  1.【答案】B

  【解析】一般累犯的成立,要求前罪执行完毕之后五年之内再犯新罪。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而非附加刑执行完毕。在特殊累犯中,如果前罪判处主刑,“执行完毕”也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如果前罪只判处附加刑,“执行完毕”就是指附加刑执行完毕。选项A错误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后,符合相应要求,剩余刑罚视为执行完毕。即甲在前罪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之后5年内再故意犯重罪的,应当成立累犯。选项B正确。

  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选项C中,虽然甲所犯前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但其所犯后罪为杀人罪而不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的任一类罪,因此甲的行为不成立特殊累犯。由于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后的第6年,甲也不成立一般累犯。选项C错误。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非“可以”从重处罚。选项D错误。

  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尘埃落定,接下来的时间和舞台就交给大家啦,一定要抓住时间,好好备考,争取一把过呀!

  2021司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2021年5月13日
考试公告 2021年5月31日
客观题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24日
打印准考证: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
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17日
成绩查询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主观题报名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打印准考证: 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考试时间: 2021年11月21日
成绩公布时间: 司法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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