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要求考生在两年内通过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公共课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之分,公共课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专业实务共有10个方向供考生进行选择:《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由单选题和多选题这两种题型的客观题构成;《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则由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题构成。
一建几年内通过有效
一建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四门科目,即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但是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注册后才能执业。
考全科: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方法为滚动管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免考部分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增项:一建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报考一建增项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