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升就业能力,惠阳区第一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3名见习生。欢迎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一、招募岗位和人数
初中语文岗1人,初中历史岗1人,初中地理岗1人。
二、招募对象
毕业2年内(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四)具有履行见习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见习岗位工作;
(五)所学专业须与见习岗位学科专业相符,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同系列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六)具备见习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实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内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7.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招募的其他情形。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申请见习意向的人员填报个人信息并将报名表(附件1)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扫描件发送到hyyzjwch@163.com,联系电话:陈老师:13725008533;0752-3808606。
(三)本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计划人数,采取适当方式择优录用,确定拟见习人员名单。
(四)体检
拟见习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签订协议
拟见习人员和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惠阳区就业见习协议》。无特殊情况者,逾期不签订见习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见习资格。
五、见习时间及费用补助标准
(一)见习时间为签订协议日至2025年7月31日,具体以协议时间为准。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特殊情况者不得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二)补助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发放见习工作补贴3500元/月(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交通费和用餐补贴,班主任津贴另计)。
(三)期满考核。见习结束前一个月用人单位要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惠阳区就业见习鉴定表》,报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备案,作为见习证明。
六、注意事项
(一)最终录用结果由本单位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因通讯渠道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参与招募的考生自行承担。
(二)参与招募的考生要对个人投递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伪造等不实信息,将取消招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募见习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惠州市惠阳区第一中学
2024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