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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11人资讯(事业编)

广东人事考试网 | 2024-09-0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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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发布【查看公告】,共招聘64人,事业编制。9月10日9:00至2024年9月14日17:00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9月28日。笔试内容分教师岗位跟职员教辅人员岗位。其中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1职位要求如下:

单位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职位代码3-12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岗位名称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1
拟聘人数1
招聘人员类型不限
专业及代码-研究生护理学(A100209),护理硕士(专业硕士)(A100228),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A100404)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
年龄要求按公告
其它要求须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高等学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联系方式:广州市增城区科教大道110号,电话:020-89918610、020-89918611,联系人:李老师,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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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学位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的具体要求为准。

  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招聘组织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4.报考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岗位条件一致,视为符合要求;报考该校教师岗位人员须承诺在正式人事关系办理完毕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广州市新穗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将安排至我市新建的实行准军事化寄宿制管理的专门学校工作。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报名截止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8.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9.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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