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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头市潮南区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2人公告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 | 2024-06-0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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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汕人社〔2024〕3号)和《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潮南区特殊教育学校计划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设专场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潮南区特殊教育学校简介

  汕头市潮南区特殊教育学校成立于2016年2月,是一所由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全日制特殊教育学校。学校秉持“用爱托举特殊孩子的明天”的办学宗旨,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办学目标,坚持“崇德善教,关爱生命”的办学理念,以“自食其力,回归主流”为育人目标。校区占地约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现建有启聪楼、启智楼、启明楼各一幢,宿舍楼、体艺馆、操场、师生食堂等基础设施齐全。学校配有用于康复训练、教育教学的专业功能室。多次在省、市、区各种教学教研活动中屡获佳绩,累计获得荣誉奖励100多项。现获得省级荣誉称号30项、市级荣誉37项、区级荣誉30余项。学校主要招收听障、轻中度智障适龄儿童入学,轻中度能适应学校集体教学生活的孤独症适龄儿童,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现有教职工29人,学生170人以上。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人、教学辅助人员2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汕头市潮南区2024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的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岗位招聘对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听力言语残疾人,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汕头市潮南区2024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按公告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74。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2024年6月18日17:00。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应聘人员须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按所学专业对应岗位进行报考,报名时应选择岗位代码。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按所学专业填报岗位。

  报考要求专业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人员)、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在资格复审时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底色不限,jpg格式);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材料;应聘教学辅助人员岗位还须提供听力言语残疾人证、参与特殊教育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6)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继续跟进初审情况,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已通过初审的,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有应聘人员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初审工作将延续至报名结束次日,应聘人员最终能否通过初审,请自行在报名确认时间前在报名系统中查看,不另行通知。

  4.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按公告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考试。根据《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汕人社〔2024〕3号)文件精神,招聘1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2名教学辅助人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鉴于听力言语残疾人接受文化程度的差异,招聘教学辅助人员岗位笔试合格线为48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招聘1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直接以面试成绩排名,招聘2名教学辅助人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1.笔试。

  (1)招聘教学辅助人员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考点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初定于2024年6月23日9:00—11:00进行。(具体时间、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主要包括: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3)笔试结果公布。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2.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岗位:教学辅助人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资格复核

  面试前,将对教学辅助人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和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人员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岗位将会同区残联联合对入围面试人员提供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证、参与特殊教育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教学辅助人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和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岗位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与本人页);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提供学生证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应聘教学辅助人员岗位还须提供听力言语残疾人证、参与特殊教育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将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3)集中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按其他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即:依次按1号评委、2号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岗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按其他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即:依次按1号评委、2号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5)应聘的听力言语残疾人如需安排无障碍考场(包括应聘的其他环节),提供特殊辅助工具,采用大字试卷、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由专门工作人员予以协助等合理便利的,由听力言语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会同区残联审核确认,同时区残联协助区教育局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四)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教学辅助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拟聘人选公示。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信息公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按规定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等网站发布。

  七、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0754-87790762;

  监督电话: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76104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86730055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2:00-5:0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时间除外)。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汕头市潮南区2024年公开招聘特殊学校教师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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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

  原文标题:搜索位置文件状态汕头市潮南区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www.chaonan.gov.cn/stcnjyj/gkmlpt/content/2/2341/post_2341916.html#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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