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县教师编制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48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2024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共48名,其中:高中教师32名、中职教师13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岗位、人数详见《2024年揭西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2.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并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不含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或中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中职教师岗位,须具有中职或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或中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承诺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不含首日)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报考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报考。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岗位要求的博(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6.户籍:详见招聘岗位要求。其中限揭西县户籍的岗位:揭西县户籍或揭西县户籍生源可以报考;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县,其配偶属外县户籍的可以报考;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县,其子女属外县户籍的可以报考。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8.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服务期未满或违约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近三年在我县招聘教师考试中持假证件报名的、考试作弊的人员;近三年参加我县招聘教师考试被聘用后不报到的、自动离职的、被辞退的人员;
10.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面试、岗位选择、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西县教育局联合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exi.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考试确认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28日8:00至2024年6月3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相关资料。
(2)报名资料
①《2024年揭西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③户口本原件扫描件(包括首页和个人页):其中限揭西县户籍的岗位: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户口证明原件扫描件;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报考者属外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扫描件;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报考者属外县户籍的提供父母在揭西户籍的户口本及父子(女)、母子(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其他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或笔试合格成绩原件(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原件)(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相应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扫描件。其他报考者须提供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⑥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扫描件;“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扫描件;在报考时应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中选择加分政策项目,凡未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中选择加分项目的或未上传相关证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的,不予加分。
(3)报名有关要求
①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②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③报名所需提交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须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④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⑤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并分类上传有关资料,在网报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处于“资料不齐(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6月4日17:00前登录系统补充修改相关资料,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修改资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报名初审结果直接在报名系统里反馈,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试确认。资格初审时间: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5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通过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考试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6月6日9:00至2024年6月7日16:00内进行考试确认。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揭阳市”——搜索——选择所报岗位并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确认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6月13日至14日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制卷、统一时间的方法进行,委托上级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及评分。
1.笔试科目:《综合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地点: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分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代码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岗位代码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多人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2.资格审查。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①《2024年揭西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承诺栏签名,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准考证。
④户口本:其中限揭西县户籍的岗位: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户口证明;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报考者属外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报考者属外县户籍的提供父母在揭西户籍的户口本及父子(女)、母子(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
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并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教师资格证: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相应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须承诺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者须提供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⑧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内人员,资格审查前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⑨加分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所有证件或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分×60%+面试分×40%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岗位选择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岗位选择对象。如同一岗位代码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岗位选择时按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将考生排序。由考生依排序选择具体岗位。岗位选择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八)体检
完成岗位选择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应在指定时间、地点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九)考察
经笔试、面试、并进行岗位选择、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的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exi.gov.cn)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有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教育局审核,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期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在所聘单位任教满五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我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聘用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五、相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综合管理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663-5518028。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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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4年揭西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www.jiexi.gov.cn/jyjxjyj/gkmlpt/content/0/855/post_855551.html#9941